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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及自设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17-02-12来源: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一、支队职责

(一)承担全市商务领域内的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典当、拍卖、成品油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美容美发、零售商促销、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二)负责对商务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全市商务领域内行政违法案件进行受理、移交、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实行行政处罚,落实处理结果。

(四)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执行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接收和及时处理商务领域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

(六)采集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统计上报全市商务执法工作数据,进行业务考核和相关评比工作。

(七)负责指导区县(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全市商务行政执法和跨区商务行政执法。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支队的党务、人事、劳资、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财务、财产和车辆等装备管理,以及文件和公章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工作。

 3、负责支队综合文书起草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并督促落实。

 4、负责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会务保障及事务接待工作。

 5、负责支队信访、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

 6、完成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职责

 1、接收社会公众对商务领域内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接待、登记、受理、处理、督办、反馈、整理、归档等工作。

 2、向社会公众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宣传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负责定期统计、分析、上报全市商务举报投诉信息和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数据。

 4、采集、上报全市危害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负责对支队所办案件案卷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6、完成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市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典当、拍卖、成品油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美容美发、零售商促销、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等行业的日常稽查监管,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指导区县(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对所办案件案卷的整理和承办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诉讼的应诉材料准备工作。

 5、完成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