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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工作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1来源: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一、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十不准”

 

1、不准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2、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3、不准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4、不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5、不准给违法违规者通风报信。

6、不准滥用职权,亲疏有别。

7、不准擅自处理罚没款物。

8、不准玩忽职守,拖延推诿,消极执法。

9、不准无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将执法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10、不准仪容不整,态度恶劣,作风粗暴。

 

二、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忠于法律,依法行政;    恪尽职守,公平公正;

持证上岗,着装整洁;    态度认真,举止文明;

严守程序,依法取证;    注重事实,处罚有据;

钻研法律,熟悉业务;    热情服务,高效便民;

办案公开,接受监督;    廉洁自律,树立新风。

 

 

三、长沙市商务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

 

 

365在线体育投注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365在线体育投注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开展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细则。

 

  第三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365在线体育投注委托其二级机构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执法支队应当在365在线体育投注法定权限内,并以365在线体育投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65在线体育投注应当加强对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65在线体育投注成立案委会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案委会由局长、分管法规处、执法支队、相关业务处室的局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法规处、秩序处、执法支队的负责人组成,案委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担任。集体讨论案件由局法规处提请案委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 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等活动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遵守有关回避规定,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章 管 辖

 

  第六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委托执法支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处罚及相关工作,365在线体育投注和区县(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均有权管辖的事项,原则上以区局管辖为主。

 

  第七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部门有关日常监督检查及案件调查等工作,委托给区局承担;也可根据区局的请求,处理区局管辖的案件。

  365在线体育投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难以自行办理的,可以依法报请省商务厅管辖。

 

  第八条 商务行政处罚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区局按职责管辖,没有成立商务执法队伍的由365在线体育投注管辖,区局应协助调查。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商务主管部门管辖。

   365在线体育投注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商务主管部门。受移送的商务主管部门有异议的,按本细则第九条处理,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九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与其他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请省商务厅指定管辖。

 

  第十条 365在线体育投注办理跨行政区域案件需要其他商务主管部门协查的,可以发协查函。必要时,可以报请省商务厅予以协调。

  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并及时书面告知协查结果。

 

  第十一条365在线体育投注开展行政处罚需要其他行政机关配合或者涉及其他行政机关执法权限的,应主动加强与其联系,探索开展联合执法或者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365在线体育投注发现受理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执法支队通过接收举报投诉、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商务活动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执法支队通过公布12312举报投诉热线、开通在线举报投诉窗口、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完善举报投诉工作机制,面向社会接收、办理举报投诉。

  对接收的举报投诉,执法支队应当制作《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方式处理。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进入有关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一)因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查、案件调查等,确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三)有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四)检查内容属于商务行政执法范畴。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经执法支队负责人事先批准。情况紧急来不及报批的,应当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具体情况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被检查人根据检查内容介绍有关情况;

  (二)查验被检查人有关许可证、资格证或备案登记情况;

  (三)查阅、复制被检查人有关记录、票据及其他材料;

  (四)询问有关人员;

  (五)为案件调查而实施现场检查的,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必须对自然人的人身或者住所进行检查的,应当依法提请公安机关执行,执法支队予以配合。执法人员应当为被检查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违法事实的,执法人员应当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只提出口头警告,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改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执法人员可以依法查封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财物:

  (一)发现违禁物品;

  (二)需要立即制止违法行为;

  (三)防止证据损毁;

  (四)防止当事人转移涉嫌违法财物;

  (五)防止发生损害或扩大损害后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经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对重大案件或者5万元以上的财物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由局案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十七条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执法人员应当场清点财物,向被检查人出具《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查封(扣押)通知书》及财物清单,告知其享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查封的财物,执法支队可以指定当事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转移。对扣押的财物,执法支队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拍卖或者以市价变卖,依法处理拍卖或变卖所得。

 

  第十八条执法支队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30日内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二)对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财物或者拍卖、变卖所得及时返还。

  执法支队30日内未作出决定的,经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逾期仍未作出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当事人要求退还被扣押财物的,应当立即退还。

 

  第十九条现场检查结束时,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情况制作《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全面反映现场检查内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等。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笔录经核对无误后,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应当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被检查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可在笔录上注明理由并签名;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两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第四章       案件受理

 

第二十条  受理条件

(一)属365在线体育投注职责范围;

(二)属365在线体育投注管辖范围;

(三)投诉主体清楚;

(四)举报投诉人身份明确;

(五)未列入司法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受理程序

(一)登记。凡是案件信息来源均要到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时按要求登记。

(二)现场初查核实。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登记后,中心主任要及时向分管副支队长和支队长报告,由副支队长派人到现场初查核实。

(三)提出受理初步意见。现场初查核实后,初查人员根据初查情况填写《举报投诉记录表》提出受理初步意见。

(四)研究受理决定。执法支队领导和有关人员根据初查人的受理初步意见,视情研究案件受理情况,作出案件是否受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受理审批权限

案件受理由支队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  受理时限

对群众举报的案件,12312中心实行24小时随时接听登记,其他途径获得案件要及时登记,并均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初查核实,从获到案件信息时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第五章  立案

 

第二十四条   立案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可能要给予行政处罚;

(二)有来源可靠的违法事实根据;

(三)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且归本部门管辖;

(四)适用于一般程序而不属于简易程序的案件:

1、可能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假冒伪劣生产资料、收缴或吊销证照等处罚的案件;

2、可能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案件;

3、可能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但案情比较复杂,需要经过调查了解才能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4、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有异议的案件。

 

第二十五条   立案程序

(一)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形成有关材料(调查笔录);

(二)立案核审。执法人员和承办队室负责人须对案情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核审情况,按要求认真填写《立案审批表》,提出立案理由等意见; 

(三)会议研究。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对立案初审同意后,报支队长审批,支队长视情提交支队长办公会议研究;

(四)审批立案。支队长同意立案或者支队长办公会议决定立案后,支队长代表承办机构签署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立案;

(五)下发《立案通知书》。批准立案后,要立即向当事人下发《立案通知书》,说明立案根据、办案人员和有关事项,并将案件受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二十六条  审批权限

案件立案由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审批决定。

 

第二十七条   立案时限

执法支队在检查中发现违法事实,接到社会举报,或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一般应在7日内予以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15日内决定立案。

 

                    第六章  案件移交

 

第二十八条 移交情形

(一)受理的案件不属本行政区域的;

(二)受理的案件超出市商务局职权范围的;

(三)受理的案件涉嫌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的。

 

第二十九条 移交程序

(一)案情调查。办案人员按要求对案情认真调查核实,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二)案情审查。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和承办队室负责人须对案情进行全面审核后,提出具体移交意见,呈报支队长审批,支队长视情提交支队长办公会研究;

(三)移交审批。执法支队会议决定后,报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移交;

(四)案件移交。案件移交批准后,承办人员应按规范填写《案件移送书》,尽快向有关单位移交。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应附下列材料:案件的情况调查报告、涉嫌物品及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等;

(五)存档备案。移交完后应将《案件移送函》回执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移交审批权限

案件移交由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审批决定。

 

第三十一条  移交时限

需要移交的案件,一般应在调查清楚后3日内予以审批移交,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7日内审批移交。

 

第七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三十二条  适用范围

(一)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或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处罚程序

(一)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后,至少要有两名执法队员在现场,并先出示证件、亮明身份,确认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证据,说明处罚理由、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电话报批。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前要用电话向分管副支队长简要报告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罚意见,副支队长根据审批权限视情况向支队长报告批准;

(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按要求填写《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四)归档备案。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后要进行备案,由执法人员上交处罚决定书的存根或副本,连同处罚基本情况进行立卷归档,并在7日内到支队12312中心归档登记后报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第三十四条   审批权限

简易程序处罚由执法支队自行审批决定报局法规处备案登记。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或者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的,由分管副支队长批准;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由支队长批准。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五条  适用范围

1)对公民处5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但案情比较复杂的行政处罚;

3)没收违法所得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4)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5)暂扣、撤销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的行政处罚;

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等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处罚程序

()调查取证。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执法支队派2名以上的执法队员负责调查取证与当事人做好询问笔录等工作调查取证后,办案人员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认真填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处罚意见;
  (二)案情初审。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和承办队室负责人须对案情和执法队员提出的初步处罚建议进行全面审核后视情呈报支队长审核或提交支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案情审查。支队长审核通过或执法支队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案件承办人员按支队长要求或会议决定修改完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局法规处审查;

(四)审批决定。局法规处审查签署意见后,呈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或交局案委会集体研究,经批准或研究决定后方可对本案件实施处罚

 

第三十七条   处罚审批权限

(一)下列情况由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审批决定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下列情况由局案委会研究决定

1)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2)责令停产停业的;

3)暂扣、撤销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的;

4)没收违法所得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5)案情比较复杂、影响较大或危害严重的。

第三十八条  处罚时限

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45天,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三十九条365在线体育投注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在《长沙市商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一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听证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责令停产停业的;

  (二)暂扣、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等的;

  (三)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第四十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365在线体育投注告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交听证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

  当事人要求听证并且符合本规定的,365在线体育投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听证材料后30日内组织听证,听证由局法规处承办,执法支队协办,局法规处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应下达《长沙市商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人员及有关事项。

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听证申请的,365在线体育投注未依法举行听证前,不得作出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365在线体育投注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在本部门非本案承办人员中,指定5人以下(含五人)单数为听证员,并指定1名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及听证主持人由局法规处和执法支队共同提出,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听证员和听证主持人的回避依相关规定执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参加听证的,或者在听证举行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举行听证:

  (一)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场的;

  (二)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成立,需要重新确定听证员或听证主持人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或者有新的事实需要重新调查核实的;

  (四)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允许旁听。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和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告知有关权利和义务,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宣布听证会开始;

  (二)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作出处罚的意见和理由;

  (三)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

  (四)有第三人的,由第三人进行陈述;

  (五)听证主持人询问有关人员;

  (六)案件承办人员与当事人相互辩论;

  (七)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八)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四十四条听证应当制作《长沙市商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听证笔录由听证员、听证主持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中记明。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局分管领导。

  365在线体育投注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应当参照听证笔录,对案件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章 送达与执行

 

  第四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执法支队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执法支队送达其他文书,也可以依照以上方式送达。

 

  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此期间复议机关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依据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2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超过20元,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365在线体育投注依照本程序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八条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执法支队,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全部缴纳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第四十九条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执法支队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应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起诉期届满仍不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缴款日期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延期或分期缴纳的,当事人应当在365在线体育投注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第五十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365在线体育投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书面催告。催告书送达当事人10日后仍未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填写《长沙市商务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报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审批。批准结案的,应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存。

结案后,应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365在线体育投注网站“商务执法”栏上公布,供公众查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十章   信息公开

 

第五十二条   公开原则

公开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主动、及时、客观、准确、便民的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365在线体育投注申请公开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公开内容

执法支队依法主动公开商务行政处罚书的下列信息: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二)案件名称;

(三)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四)主要违法事实;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七)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开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按照固定的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第五十四条  公开形式

365在线体育投注主动公开的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一般是通过365在线体育投注网站“商务执法”栏向社会予以公开,必要时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不予公开。

 

第五十五条   公开时限

商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应在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商务行政处罚决定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或者撤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或者撤销的信息。

 

第五十六条    公开审批权限

凡向社会公开的商务行政处罚信息,须经局法规处审核,分管执法支队的局领导批准后由执法支队12312中心以指定的方式公开。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七条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接受365在线体育投注或有关部门的监督。

  执法支队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五十八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365在线体育投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一)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玩忽职守,不依法制止违法行为的;

  (三)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泄露执法中所知悉的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五)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证据的;

  (六)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

  (七)违法处置罚没财物或者据为己有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定程序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人员,365在线体育投注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依法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细则所指日期均不包括期间开始之日,也不包括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之日。

 

  第六十二条本细则所涉及的有关执法文书按《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附件中的示范格式印制。有关文书制作规范视情况另行制定。

 

第六十三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均包含本数。

 

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71 日起施行。

 

 

 

 

四、长沙市商务行政执法程序图